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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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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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军官运输毒品 连续作案判处重刑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8-08 15:23:31

  穿着“军服”,戴着“军官证”,口袋里装着现役军人“证件”,而贴身的衣内藏着数百克毒品。这一幕曾经出现在云南瑞丽机场。当四名假军官先后步入登机大厅时,两名被识破抓获,另两名侥幸逃脱至广州,完成了运输毒品的犯罪。2006年9月5日下午,在他们再次联手贩毒过程中,被抓获归案。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对该案公开审理,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和无期徒刑。

  梅安国虽然年龄不大,但在涉毒犯罪的道路上,已经有多年历史。2001年11月11日当其刚满25岁时,已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广州白云区法院判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05年3月份,他又伙同李龙等四人假冒军官运输毒品,两同伙落网被判刑,他和李龙逃脱后,又于2006年9月再次联手贩卖毒品时,被抓获归案。

  2006年8月底,身在广州的被告人梅安国经与李龙联系,由李在阜阳找到购买毒品的王某,并由王某汇出毒资3000元。同年9月3梅安国购买携带132克毒品,从广州乘车回阜阳。9月5日下午途经临泉县境内时,在车内被查缉抓获。后在梅安国的配合下,公安人员于9月6日下午在阜阳一酒店内将李龙抓获。

  归案后二人还供述,2005年2月底,梅安国按照毒贩郭某安排,从阜阳联系到李龙、田某、刘某等人,到云南为郭某运输毒品。为提高运毒安全性,郭某为梅安国等4人购买来军服,制作了假军官证等证件。并由梅将郭交给的900克毒品海洛因均成三份,分别交由李龙、田某、刘某各一份贴身携带。2005年3月17日上午梅安国和李龙从云南瑞丽乘飞机到达广州,并将携带的毒品交给郭某,李龙得酬金8000元。当日下午田某、刘某携毒进入机场后,被警方查获,从二人身上缴获毒品海洛因598克,后二人被判刑。

  阜阳中院经对该案公开审理,近日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梅安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李龙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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