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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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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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女体内藏毒153.61克 运输毒品获刑15年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8-08 15:18:34

  为了获取巨额利益,一妇女竟然将一千多粒毒品药片藏入身体内,以期运输到内地卖个好价钱。日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秀芳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郭秀芳,系安徽蚌埠人,之前一直在云南打工。在西双版纳向人购买了毒品药片后,准备采用体内藏毒的方法带回老家安徽。2007年2月1日,她将共计1708粒药片状冰毒甲基苯丙胺用塑料袋和避孕套包裹,分装成两袋,分别藏入其肛门及阴道内,乘坐民航FM9454航班,由西双版纳抵达上海市虹桥国际机场。在上海市虹桥国际机场A候机楼到达大厅,公安人员发现其形迹可疑,言语矛盾,便将其带至医院拍片检查,被告人郭秀芳交代了体内藏毒的事实,并从体内排出了两包毒品。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检验,送检郭秀芳的153.61克药片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庭上,被告人郭秀芳提出了其所携带的毒品是用于自己平时吸食,其行为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秀芳明知是毒品而采用体内携带的方法,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153.61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郭秀芳辩解其携带的毒品是用于自己吸食,然而其长途运输毒品冰毒数量巨大,超出了自用的合理范围,故法院对其辩解不予采纳。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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