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您现在的位置:刑事辩护网>刑事程序 > 审判执行 > >正文

"透明" 促审判执行公正高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6-14 16:21:31

四川宜宾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的“三大主题活动”中,把司法为民、利民、便民、亲民落实在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之中,通过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调查了解,发现有部分当事人因对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不了解甚至误解而引发涉诉上访的问题,在五方面“透明”促审判执行公正高效。

  一是法官和执行人员在审理、执行案件时,及时将主审法官、执行人员的组成情况、案件开庭时间、执行工作中需注意的事项、诉讼证据的认证过程和依据以及案件的进展情况告知当事人。

  二是法官在案件的审理、执行中需要在庭外了解有关情况和查证有关事实依据时,承办案件法官在会见一方当事人时,及时将会见的时间、地点及内容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在对案件真实性不会造成影响的前提下,允许另一方当事人会见时到场。

  三是在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案件超过法定审限时,及时将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案件超审限的原因及办理情况告知当事人。

  四是对中止、终结的执行案件,及时将中止、终结执行的具体事由告知当事人。

  五是对当事人投诉的案件,及时将驳回投诉或未能按约定或规定期限答复的具体理由告知投诉当事人。

Copyright◎刑事辩护网 2012-2015 浙ICP备00236582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阳路558号财富中心2号楼11楼1106室

手机:13586899906 E-mail:xialf1974@163.com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管理员入口

关闭

夏立芳律师

在线咨询

13586899906

浙公网安备 330225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