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您现在的位置:刑事辩护网>刑事诉讼 > 立案侦查 > >正文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聘请律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9-29 15:35:26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的正确处理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因此,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网站首页|律师介绍|成功案例|在线咨询|联系我们

Copyright◎刑事辩护网 2012-2015 浙ICP备00236582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阳路558号财富中心2号楼11楼1106室

手机:13586899906 E-mail:xialf1974@163.com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管理员入口

关闭

夏立芳律师

在线咨询

13586899906

浙公网安备 330225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