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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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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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条件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6-07 17:24:17

 

  解除取保候审条件:

  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如果你儿子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3.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向你侄子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你侄子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你侄子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你所缴纳的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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