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您现在的位置:刑事辩护网>刑事知识 > 自首 > >正文

亡命天涯22年 杀人逃犯投案自首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7-02 16:45:30

  23日上午,在外潜逃22年的犯罪嫌疑人欧某在律师的陪同下,主动到江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结束了自己长达22年的逃亡生涯。

  背负命案潜逃22年

  1988年9月1日18时许,欧某在江油市建南路一家餐馆用餐时,与邻桌发生口角。欧某伙同他人,手持啤酒瓶、菜刀等物品,将张某打伤,致使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欧某潜逃外省,东躲西藏,走上了亡命天涯的茫茫不归路。这一逃,就是22年。

  多次抓捕无功而返

  22年来,江油公安机关从未放弃对欧某的缉捕工作,每得到一个线索,办案民警都会热血沸腾。数批民警为抓获欧某,远赴重庆、贵阳、成都等地,但每一次收网时,都被狡猾的嫌疑人逃脱。近年来,虽然当年的办案民警渐渐老去,但抓捕欧某归案的决心一直没有放弃。

  “退休之前定要将欧某抓捕,否则将遗憾终身!”一位当年的办案民警不只一次这样说过。江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办案民警们窝着一肚子气,一直将该员列为历年命案逃犯予以重点追捕。

  日常走访获重要情报

  今年,江油市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掀起了“迅雷一号”破案打击行动。刑警大队结合专项行动,再次部署历年命案逃犯追捕工作。全队民警积极行动,广泛利用信息网络,收集重点逃犯信息。

  4月10日,刑警大队重案二中队侦查员在日常走访中,获悉一条重要线索:潜逃22年的欧某通过关系人流露出想投案的想法。

  真情感化投案自首

  接到线索后,江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史铁壁指示,全力和欧某的关系人沟通,尽快争取欧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时,秘密调查欧某的关系人,掌握欧某行踪,如情况有变,主动展开抓捕。

  在与欧某关系人的多次沟通中,办案民警通过真情感化和法律宣讲等方式,感动了欧某的关系人。经过近10天的努力,4月22日上午,欧某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刑警大队投案自首,结束了自己22年的逃亡生涯,并如实供述了当年因口角纠纷、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致受害人张某死亡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欧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Copyright◎刑事辩护网 2012-2015 浙ICP备00236582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阳路558号财富中心2号楼11楼1106室

手机:13586899906 E-mail:xialf1974@163.com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管理员入口

关闭

夏立芳律师

在线咨询

13586899906

浙公网安备 330225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