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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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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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车典当后再偷出变卖 涉盗窃被判刑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2-04 17:05:17

  中新网宁波9月10日电(记者 何蒋勇)宁波一男子任某将自己的车子典当给了他人,却又在之后悄悄将车子偷回卖给新的买家,这样的行为,究竟是盗窃还是诈骗?10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法院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去年底的一天晚上,30岁的北仑人任某和朋友外出赌博,却在赌桌上输掉了大把钱财。为了归还赌债,任某将自己白天才从某调剂行赎回的轿车再次抵押,并凭此拿到了8万元。调剂行的主人姓潘,由于五天前两人之间曾发生一起完全相同的典当,而当时约定的合同期限为一个月,潘某便没有要求任某重新签订协议。

  这之后的两天,任某又在赌桌上挥霍了大笔钱财,眼看无力归还,他便萌生了跑路的想法。但是若就如此一走了之,双手空空,他又有些不甘心,这路途上的花费也无从保障,于是,任某便想到了自己仅有的财产:轿车。

  任某向潘某声称,自己可能把身份证落在了车内,要求对方带自己前往车内查找。潘某没有怀疑他,便带任某找到了车子。车上寻找证件当然是无果的,任某却借此了解了自己车子停放的具体位置。当天晚上,他再次来到了该车库前,佯装自己是车库的主人,却不知把车库钥匙落在了何处。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他还按了备用钥匙的按钮,果然,车库内传来响亮的车子应答声。好心的物业保安见状放了心,帮他找来了开锁工,打开了车库门。

  将车子开走后,很快,任某就给车子找到了买家,以12万元的价格将车子过户到对方名下,随后,他携带钱款逃之夭夭。

  案发后,任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经检察院公诉,北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任某辩护人表示,既然最近一次任某将车子给潘某的时候,两人间并无书面合同,则无法证明存在典当关系,因此任某去车库只是开回自己的车辆并合法出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将其自有车辆自愿留置在潘某的商行,作为其向潘某借款的担保,潘某即具有了占有该车辆的合法性。由于无证据表明被告在典当之初便存心以此典当行为诈骗钱财,且本着重罪吸收轻罪原则,认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而关于涉案金额,由于被告人盗窃的对象为实体车辆,其犯罪数额应以车辆的鉴定价格,即13万元人民币来确定,而非以车辆担保的债权,即8万元来认定。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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