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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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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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他人承认强奸自己女友索钱财 一少年被判缓刑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29 10:23:54

11月26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依法判决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已交纳)。

经审理查明,2005年11月24日晚10时许,蔡磊(在逃)邀集被告人邹某与谢杨剑(已判刑)、邹建辉、蔡街(均在逃),携带尖刀,以修摩托车为由,将被害人杨某骗到丰城市新城区第三产区蔡磊的租住屋内。被告人邹某以杨某强奸了其女朋友曾某为由,逼杨某承认强奸一事。杨某不承认,蔡磊即举刀朝杨某身上砍去,谢杨剑等人也用刀朝杨某身上砍,被告人邹某则用刀背敲打、威胁杨某。尔后,蔡磊等人威逼杨某写下强奸曾某的经过及一张五万元的欠条,并抢走杨某300元现金及一辆价值2900元的“飞鹰”摩托车。经法医鉴定,杨某的伤情为轻微伤甲级。案发后,该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追缴,归还给杨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目无国法,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邹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邹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被告人邹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主观恶性小,又是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相符,法院予以采纳。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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