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朋友酒醉强奸友孕妻 33岁无良男被判六年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29 10:25:56
今年33岁的轩某趁着朋友尚某酒醉,将尚某的老婆强奸,还用手机拍下裸照威胁。3月29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正式审结此案。
轩某跟尚某是朋友,两人经常来往。2009年10月20日,尚某的老婆因怀孕在家卧床休息,轩某来到尚某家中探望。两人聊天到下午五点左右,去附近的一家小饭馆吃饭。当天凌晨,两人从小饭馆里出来后,尚某酒醉躺在马路上不走,轩某便从尚某身上翻出他家的钥匙,走到尚某家中,用钥匙打开尚某家的门,试图非礼在床上睡觉的尚某老婆。尚某的老婆不从,轩某用鞋带捆住尚某老婆,尚某老婆情急之下将轩某的舌头咬破。轩某恼怒之下,拎起墙边的酒瓶将尚妻头打破。尚妻晕后,轩某将其强奸。
事后轩某又怕尚某报警,便用手机强行拍摄尚某老婆的裸照,并威胁她说如果敢告诉尚某或者报警,便将她的裸照公布于众。并威胁尚妻让她赶紧把家里收拾一下,以免被尚某发现。轩某刚说完,醉酒的尚某摇摇晃晃的回来。轩某为了遮掩,在尚某家中陪他看了半个小时电视才离开。第二天,被吓傻了尚某的老婆反应过来后,将此事告诉尚某。尚某在得知情况后拨打了110报案。10月22日,办案人员将轩某抓获。
法院认为,轩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轩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应在上述幅度内量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轩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