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男子夜间请客吃烧烤 酒后暴力强奸女友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29 10:26:02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德海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18日22时许,被告人王德海将认识多年的被害人刘某某约至日照市正阳路一烧烤店内吃烧烤喝啤酒,并于酒后将被害人刘某某带至某宾馆318房间内,采用语言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将被害人刘某某强奸。2008年8月3日,被告人王德海被抓获归案。
法庭上,被告人王德海辩解,其与被害人刘某某认识很久了,发生性关系是她自愿的。
法院另查明,案发当晚,被告人王德海约被害人刘某某一起吃烧烤,并于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宾馆。此过程有证人作证,是王德海硬拉拖拽将刘某某带到宾馆的,并且刘某某的脸通红,像是脸被打了或哭过的样子,穿的浅色裤子也撕破了一道口子。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德海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王德海辩解该次二人发生性关系是其自愿的,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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