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郊游是假强奸是真 老板原来是色狼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频道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29 10:26:51
一小作坊业主因强奸女工,日前被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被告人秦收是一磨玉作坊小老板,2009年12月5日中午12时许,秦收将作坊女工李某带到蚌埠梅花山游玩,在山坡休息时,秦收企图强奸李某未得逞。2009年12月16日晚22时许,被告人秦收再次企图强奸李某被李某抓破左手背,秦收仓惶逃离现场。第二天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案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收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秦收实施两次强奸行为,均属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