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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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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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强奸犯道出杀人隐情 因失恋恨妇女屡下毒手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7-24 17:47:19

  现年29岁的杨某是一个强奸惯犯,每次刑满释放后又故伎重演。
  
  5月21日,杨某因为故意杀人罪被自治区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悉,死者也是一名遭到杨某强奸的女子,而杨某的屡次犯罪来自一种病态的心理:多年前恋人抛弃了他,而“挖墙脚”的却是他的一个朋友,仇恨的心理让他从此无法自持,屡次将毒手伸向自己朋友的妹妹或女儿。
  
  杨某高中毕业后,曾在柳州经营了一家店铺,以卖电脑为主。1991年到2002年,杨某先后因为奸淫幼女和猥亵妇女罪被判入狱3年和1年。2002年8月,刑满释放的杨某“盯”上了他的两个狱中同伴谢某和钟某的妹妹和女儿。
  
  杨某和谢某曾经在狱中被关押在同一间房,两人出狱后时常来往,在这期间,杨认识了谢的妹妹、年仅15岁的一名中学生。当杨某得知谢的妹妹迷恋上网后,也时常上网与她聊天,2002年9月11日,杨某又在网上“见”到了她,就对她说,自己准备了一个布娃娃要送给她,并约好一起到她学校的门外碰头。不一会,女孩如约来到,杨某叫了一辆出租车,让女孩上车,说到他的住处去取布娃娃。当来到杨某的住所后,女孩被杨强制服下麻醉药,在药效发作后,杨某对女孩施行了强奸。当晚,女孩在杨某的卧室中清醒过来,声称要报案。杨当即将她拖入卫生间,用刀将女孩的喉管割断,对尸体进行了分割,次日将尸块抛到了市郊外的河中与路边。
  
  案发两天后,3名路人在柳州市太阳村新圩桥底洗手时,发现了一个黑色旅行包,打开一看露出一截尸块,立即打110报警。经查,包内共有6袋尸块,其中有一女姓头颅和衣裤。为了征集案件线索,警方在当地报刊上刊发了寻尸启示,家属前来认领后确认了尸体的身份——已经失踪多日的中学生、谢某的妹妹。
  
  但是,案件的侦察却停滞不前,直到案发3个多月后,杨某再次对另一名狱友钟某的女儿下毒手——钟某答应已经上中学的女儿买电脑,并从杨某处定了一台。
  
  2003年1月2日晚,钟某的女儿到杨某处取电脑时,被杨骗到了他的住所,用同样的方法强奸了她。钟的女儿回到家时,仍神智迷糊,引起其母亲的警觉,立即送往医院检查,得知真相后立即报警。杨某涉嫌强奸罪被警方抓获。
  
  在关押期间,杨某主动供认了杀害谢某妹妹一案的经过。当时,警方尚没有掌握杨某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经过查证其供述属实之后,杨某因为自首,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法院对杨某进行宣判后,杨某告诉法官,自己一直以来对妇女都十分仇恨,尤其是和自己朋友有亲属关系的女子,他总想对她们下毒手。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自己曾经遭到初恋女友的背叛,而投入了他的好朋友怀抱,让他从此有了这种病态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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