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您现在的位置:刑事辩护网>刑事罪名 > 抢劫罪 > >正文

“网吧幽灵”半月内抢劫六次获刑十年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8-01 16:12:25

  专门针对网吧,以有人找为借口,将上网人员骗出后实施抢劫,在半月内竟疯狂作案六次,给当地造成极坏影响,严重影响了网吧的正常运营。8月24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施A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柯A、高A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被告人陈某、许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各被告人并处5000元不等的罚金。

  2007年3月28日晚至4月11日晚,被告人施A、柯A、高A及陈某、许某(未成年人)分别在瑞昌市“时尚网吧”等五个网吧,以外面有人找为由将上网的被害人骗出网吧带至偏僻处,采取威逼、殴打的方式实施抢劫,共抢得现金人民币817元及白色衬衫一件;另在4月初的一个晚上,被告人施A、柯A及陈某、许某在网吧实施抢劫未成功后,在街上遇到一上晚自习回家的学生,四被告人遂对其殴打,抢走其现金50元及价值20元的白色戒指一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施A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暴力或肋迫的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其中陈某、许某系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Copyright◎刑事辩护网 2012-2015 浙ICP备00236582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阳路558号财富中心2号楼11楼1106室

手机:13586899906 E-mail:xialf1974@163.com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管理员入口

关闭

夏立芳律师

在线咨询

13586899906

浙公网安备 330225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