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安徽一抢劫寺庙强奸香客凶徒获死罪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10-09 17:14:50
7月14日,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实施强奸、抢劫的被告人裴光明进行了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裴光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00元。
2004年3月5日晚9时许,青阳县蓉城镇人裴光明酒后窜至章某家,强奸未果。当晚12时许,裴光明持菜刀和手电筒直奔蓉城镇新中村火焰山大慈寺。裴光明冲进寺内大殿,用刀威逼大殿内的大师们要钱;然后裴光明带着菜刀、手电筒进入香客朱某等四人睡觉的房间,奸淫了三名妇女,并劫取现金150元。次日上午9时许,裴光明在青阳县“杨州浴室”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裴光明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和抢劫罪,应当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