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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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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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司解: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认定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8-15 19:15:15

  核心内容: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呢?其属于犯罪么?属于犯罪又能否从宽处理呢?

  现实中常有这样的案例:自导自演被绑架然后向亲人敲诈勒索,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作出上述规定的同时,还明确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解释还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根据解释,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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