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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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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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保险柜带出贪污案 单位会计等获刑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04 18:07:40

12月20日下午,淮北市中级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贪污引发抢劫,抢劫又带出贪污的案件。犯罪分子企图制造单位保险柜被抢的假相来掩盖贪污公款的事实。没想到却拔出萝卜带出泥,单位会计等人分别得到应有的惩罚。

  2003年6月以来,丁言振利用担任淮北市供电局渠沟供电所会计之便,私自将电费款3.7万元借给丁在礼。丁在礼将所借电费款用于赌博后,无法归还,遂产生把供电所的保险柜“弄走”的想法,并将这一想法告诉了会计丁言振,丁在礼要求丁言振事后将自己所欠的3.7万元电费报入被抢劫的钱中。后丁在礼与丁配钢预谋抢劫渠沟供电所的保险柜,丁在礼配制了供电所大门的钥匙,交给丁配钢使用。丁配钢又到淮南市找来李连矿、李克军帮助作案。

  2003年12月20日21时许,丁配钢、李连矿、李克军三人持棍棒等作案工具,骑三轮摩托车窜至渠沟变电所,丁配钢用配置的钥匙打开大门,三人进入值班室,持棍殴打值班人员牛某和李某,又用绳子将二人捆住,三人将该所保险柜抢走,保险柜内有存折、账本及现金7.9万元,同时丁配钢又将被害人李某的手机抢走。丁配钢将保险柜中的现金取出后,将保险柜及其它物品弃入渠沟镇一河中。次日,丁配钢将抢来的钱分给李克军、李连矿每人4000元,余款藏于自家的地窖里。案发后,丁言振按照与丁在礼的约定,把丁在礼所借的3.7万元电费做了假账,计入账本中,并销毁丁在礼写下的欠条。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丁言振将丁在礼所欠的电费报入被抢的款项中,谎称被抢保险柜中现金是12.6万余元。后丁言振于2003年12月31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以抢劫罪、贪污罪判处丁在礼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丁配钢、李克军、李连矿有期徒刑15年、14年、13年,分别剥夺政治权利5年、4年、3年,并处罚金5万元、4万元、3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丁言振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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