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广西容县三名乡镇领导贪污受贿被判刑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22 09:28:36
近日,广西容县检察院侦查并指控的该县浪水乡党委原书记谢全奇、原乡长李兴隆以及黎村镇党委原书记关伟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3年和2年零6个月,其中李兴隆为二审判决,谢全奇和关伟均为一审判决。三人都是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的。
2006年6、7月份,时任容县浪水乡党委书记谢全奇伙同乡长李兴隆在开发建设该乡农民新村时,先后两次收受工程建设承包人杨某送的贿赂款共计32.2万元,其中谢全奇分得16.5万元、李兴隆分得15.5万元、另外0.2万元分给中间介绍人谢全奇的大哥谢某。同年5月份,浪水乡中心学校发生一起学生意外死亡事故,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谢全奇以维修学校教室为名,主动帮助学校争取到7万元经费,然后从中索取3.5万元。另外,谢全奇在2007年底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虚报汽车修理费、购买土特产红菇费以及餐费共计7.71万元据为己有。 关伟则在担任容县石寨镇镇长职务期间,于2003年5月份在同案人赖某(时任该镇党委书记、另案处理)的授意下,以招商引资的名义从农业综合开发专项经费中套取现金6万元,然后与赖某各分得3万元。除此之外,关伟还利用其先后担任石寨镇、容州镇镇长的职务便利,于2002年上半年和2005年上半年在修建乡村公路、职工住宅楼的过程中,先后两次收受工程承建商符某送的贿赂款共计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