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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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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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部女经理涉嫌金融凭证诈骗、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法庭受审

来源:中国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2-17 10:04:26


正文:
  由于涉嫌金融凭证诈骗、挪用公款、玩忽职守三项罪名,涉案金额高达8亿多元,原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小西天证券交易营业部的女经理史新纪和她的副经理宴宇庆,前天一起被送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接受审判。

  今年40岁的史新纪是从5年前开始步入歧途的。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4月至9月间,她和营业部副经理宴宇庆在办理代销1.98亿元国债券业务的过程中,没有认真审查该笔业务介绍人刘平(真名刘付臣,已另案处理)的真实身份,以及刘平、隆福军(湖南有色金属企业财务公司证券交易部负责人,已另案处理)所提供的6张总额为1.98亿元的湖南有色金属企业财务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国债代保管凭证”的真伪,与其签订了不能实际履行的“委托代理有价证券协议”,使刘平将客户购买国债的资金骗入其指定账户非法占有。由于史新纪和宴宇庆的玩忽职守,使国家遭受1.78亿元的重大损失。

  在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间,史新纪和宴宇庆还擅自以北京市证券有限公司小西天营业部的名义,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作国债回购的方法,吸收56家客户资金共计5.22亿余元人民币,将其中3.55亿余元人民币挪用给刘平使用,至今没有归还。

  1998年5月至7月间,史新纪、宴宇庆又与刘平合谋,采取向光大银行提供虚假的涉及金额达1.726亿元的“国债代保管协议”、“委托保管有价证券凭证”、“保证书”、“承诺书”等金融凭证、资信证明和出示虚假电脑资料等手段,共同诈骗光大银行某支行人民币1.65亿元,至案发时这笔款项还没有追回。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他们缘何敢如此大胆地慷国家之慨,甘愿与金融骗子同流合污?检察机关对宴宇庆的另一项指控揭开了谜底。原来,早在1996年初,宴宇庆就曾收受了刘平给予的贿赂款国债券人民币30万元。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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