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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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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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毒运毒贩毒 4案8人无锡获重刑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6-06 16:40:54

  为加强禁毒宣传,江苏省无锡市把六月份定为全市法院的“禁毒宣传月”。6月2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贩卖、运输毒品的4案8名“毒贩”依法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王振刚,安徽省阜南县农民。今年1月23日,王振刚在其租住地把毒品贩卖给张某某,获得人民币4000元。后来,张某某留宿在王振刚租住处,并约定张某某离开时带走毒品。当天下午,王振刚在无锡某宾馆旁被抓获。此后,张某某在王振刚租住处被抓获,并有600多克毒品被查缴。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振刚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其行为确己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振刚贩卖毒品的事实,不仅有其所作的供述,而且还有张某某的陈述笔录等证据证实。被告人王振刚贩卖给张某某的毒品虽没有交付,但他已经获得了人民币4000元,并约定张某某离开时带走该毒品,可认定进行了交易,并且王振刚主观上有贩卖毒品的故意。最后,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振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李征兵,刘桂红都是安徽人,租住地也同在无锡某街道。去年9月上旬,李征兵与刘桂红就购买、运输毒品、利润分配等细节进行了协商。最后商定,由李征兵从珠海购买毒品,刘桂红负责毒品的贩卖,所得利润两人平分。

  去年9月,李征兵从珠海将冰毒100余克、摇头丸100多粒运到了无锡,存放在刘桂红的租住处。而后,刘桂红又将冰毒送到李征兵租住处,两人对冰毒进行了分包并藏匿。当天上午,李征兵、刘桂红被抓获,藏在两人租住处的冰毒和摇头丸也被查缴。

  法院认定,被告人李征兵、刘桂红以贩卖为目的而购买及运输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李征兵先前与刘桂红商定共同贩卖毒品,由李征兵负责购毒,刘桂红负责销售毒品,利润平分。被告人刘桂红虽然没有参与毒品的实际运输,但他与李征兵去珠海购买毒品运回无锡的意思一致,并与李征兵就购买、运输毒品、利润分配等细节进行过协商,刘桂红不仅同意了李征兵的方案,并且明确了由他负责毒品的贩卖。

  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征兵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刘桂红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

  李健鸿,广东人,人称“阿鸿”,黎荣乐,外号“阿乐”,20岁的马兵年,广西人,外号“阿兵”,三个“阿仔”一起租住在无锡市宁海里。从去年8月到11月,李健鸿与黎荣乐事先商量好,由李健鸿负责联系进销货渠道,黎荣乐出资10万元作为毒资共同贩卖毒品。随后,李健鸿便从深圳购进k粉、摇头丸、麻古等毒品并带到无锡。

  李健鸿有了货便通过电话联系,纠集马兵年开始毒品销售活动。去年10月,李健鸿、马兵年多次在无锡市某娱乐城、某音乐动吧将k粉、麻古、摇头丸等毒品贩卖给季军,获得了1.3万多元。同时,李健鸿还将毒品贩卖给吴中坚,获得了1万多元。去年11月,李健鸿、黎荣乐、马兵年被抓获。在李健鸿、马兵年身上和租住处查获的毒品达3000多克。庭审中,被告人李健鸿、黎荣乐、马兵年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健鸿、黎荣乐、马兵年故意贩卖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健鸿、黎荣乐起主要作用,为主犯;被告人马兵年受被告人李健鸿指使,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被告人黎荣乐将其借给李健鸿的10万元现金在李健鸿不能归还情况下转为毒资,虽不影响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但与主动积极出资进行贩毒的情形在主观恶性程度上确有区别;虽出资共同贩毒,但他确实没有具体实施购买毒品和贩卖毒品的交易行为,还没有从中获利并且在归案后能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罪犯季军、吴中坚,有立功表现,予以减轻处罚。

  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健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黎荣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马兵年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郝强,安徽某职业学校职工,帮其运输毒品的女孩刘雷,今年22岁,苏北人。

  法院查明,去年5月间,郝强在无锡市某商务会所先后两次将k粉贩卖给了倪某某,得到现金2000元。去年7月,郝强通过电话与毒贩联系好购买毒品后,伙同刘雷从无锡乘坐飞机到了深圳,入住深圳某酒店705号房间。

  第二天晚上九点多,在该酒店房间内郝强和刘雷用准备好的22多万元向毒贩购买了1000多克的摇头丸和k粉。此后,郝强将摇头丸和100多克k粉分别藏到了两只方便面盒内,刘雷将600多克k粉藏在腹部。后来,两人乘坐深圳至安徽太和的长途汽车到了河南信阳,后转乘出租车到了安徽合肥。当他们从合肥乘坐长途汽车将毒品运到无锡准备出站时被抓获。

  法院认定,被告人郝强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贩卖,并伙同刘雷以贩卖为目的,购买、运输毒品摇头丸、k粉,这种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郝强为主犯,刘雷为从犯。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郝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刘雷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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