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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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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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破获贩毒案 外国女子运毒3.7公斤被诉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6-06 16:40:29

  她自称做红木生意,却因为运输毒品在柳州落网;她说有一个好姐妹,却因为帮这个姐妹运毒而被抓;她说早就察觉运的“东西”是毒品,却因为受不住劝说和金钱诱惑,踏上不归路。昨日上午,29岁的阮氏宁戴着手铐脚镣出现在柳州市中级法院的刑事被告席,满脸憔悴。她或许没有想到,仅仅帮人运送用纸袋装着的11块“红木”,却制造出广西禁毒史上的惊天大案:3.7公斤海洛因!

  公安部门表示,此案是今年广西破获的涉案数量最大、也是2006年以来柳州市破获的数量最大毒品案。庭审中,阮对运毒供认不讳,此案将择日宣判。

  被告异国女

  能说普通话

  阮的身份有些特殊:她家住东南亚Y国,而我国缉毒公安和司法部门在她落网后,连续向Y国领事馆和公安机关发函,要求确认阮的国籍,却始终未获回复。由此,根据法律规定,阮被定为“无国籍人”。

  庭审前,合议庭法官小声地向检察官询问:“她(指阮氏宁)听得懂柳州话吗?”检察官答复:能听懂中国普通话。随后,身着在押服装、面色憔悴的阮氏宁出现在法庭。阮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话介绍,她从1991年来到广西凭祥,就开始做红木生意,“我在中国生活了十几年,听得懂中国话”。据法院工作人员透露,他们事先已经掌握该情况,因阮还聘请了律师,所以没有专门为其配翻译。

  法槌敲落,庭审正式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阮氏宁运输毒品一案,现在开庭。我是本案审判长方方!”与往日开庭不同,方法官在介绍案由时,特意在法院名称前加上国家名称,平淡语气中透出国家威严。

  而面对讯问,阮的回答很有异国特色。比如,在介绍落网时间时,她是这样说的:“我是在3月17日,2010年,晚上被抓的。”被问到家住何处时,阮有些紧张,连声问:“我不会用普通话说,能不能用Y国语言?”

  方方和辩护律师都安慰她:“别着急,慢慢说!”十多分钟后,阮氏宁回答完毕法官对个人身份的讯问。

  原做红木生意

  却帮运毒落网

  阮氏宁说,让她运毒的是她的好姐妹“阿兰”,两人一起做红木生意,但是对方也有奇怪之处,“阿兰的家也在Y国,她在凭祥有住处,但从来都不带我去,我们每次见面都是在宾馆里”。

  今年2月,阿兰带着阮来了一次柳江县,会见当地一个叫“雄哥”的男子,说以后要和雄哥一起做红木生意。一个月后的一天,阿兰让阮带“几块红木”给雄哥。于是,3月17日晚,阮氏宁让表弟黎某驾驶一辆由阿兰提供的桂A牌小轿车,载着她从凭祥出发,经过南宁赶往柳州。此后,阮氏宁记下足以让她铭记一生的落网画面:“在收费站出口,警车拦住我们去路,中国公安举着枪从后门扑上来,顶住车门……”

  阮描述的场景,正是警方的抓捕过程。据检察机关指控,3月18日凌晨1时许,阮氏宁等人运输毒品到达宜柳高速公路柳江收费站出口,被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民警截获,当场从车上缴获疑似毒品海洛因11块,净重3744.89克。经鉴定,所缴获的11块毒品全部含有海洛因成分。

  柳州市检察院认为,阮氏宁违反国家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运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运输毒品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姑妈赶来旁听

  获准庭后交流

  庭审中,阮氏宁的上下嘴唇紧咬,显得焦虑和紧张。

  阮说,其实事发前她也曾有过犹豫和怀疑,“阿兰叫我送货后,雄哥也打电话来催,我就打电话问阿兰,她让我送的‘货’是不是毒品?”阮还说,阿兰承认了,并说此事只有他们3人知道,其他人不知道,没事的。于是,在阿兰许诺给予5000元好处费的情况下,阮和表弟上路:阮坐在副驾驶座,一个金黄色纸袋放在身前,里面就是用塑料薄膜和油纸层层包裹的11块毒品。

  而阮的辩护律师指出,阮只是受人差遣运毒,属从犯,而且她落网后积极协助警方,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请求从轻处罚,“罪不至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在空荡荡的旁听席上,只坐着一名中年妇女,她也能说不太流利的普通话。妇女告诉记者,她是阮的姑妈,“阮的父母都已经去世,我们不常来往,我也不知道她在凭祥做什么,前段时间回乡祭拜,才听邻居说起阮被抓!”庭审结束,远道赶来的姑妈获准与阮氏宁进行简单交流,两人泪流满面,默默相对,姑妈只说了一句:“别想太多……”

  随后,阮氏宁被法警押离法庭,留给姑妈一个同样憔悴的背影。手铐脚镣触地,发出当啷响声,冰冷而刺耳,它提醒世人:勿沾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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