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您现在的位置:刑事辩护网>刑事动态 > >正文

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很有必要

来源:未知  作者:检察日报  时间:2013-03-25 14:12:35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攀枝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一直关注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她所在的检察院经过多年的努力,将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从法律条文落实到了司法实践中。近日,本报记者专程采访了刚刚开完全国两会的罗春梅。
记者:请您先谈谈今年的参会感受。
罗春梅:我虽然是连任代表,但这一次参加两会主要是听一些老代表的发言,感觉讲得非常好,他们做了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的议案或建议都有事实有分析有数字,让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由于从事检察职业的关系,我对法律和经济比较关注,我在思考如何将法律条文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中。
记者:这些年您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建议着重围绕哪些方面?
罗春梅:主要围绕检察工作来提的。比如,建议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检察机关审判监督的范围、介入方式和程序;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增加社区矫正制度,明确职责、对象、程序等基本问题;建议深化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等。
记者:我知道您一直在推动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工作,这项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什么?
罗春梅: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既是法定职权,更是法定职责。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繁重的刑事诉讼任务、有限的检察资源,以及法律对该种诉讼方式规范的概略化、法学理论界认识的差异等因素影响,检察机关在履行这一职能的力度和效果等方面都显得很单薄。 从近些年的工作不难看出,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减轻被害单位(或集体)诉讼负担等制度优势,同时也符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者的职能定位,发展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现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记者:攀枝花市检察院是怎样将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从法律条文落实到司法实践中的? 罗春梅:我市两级检察院的做法主要是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契机,统一对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价值的认识。我市两级检察院在学习双流县检察院等相关经验的基础上,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意见。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1月至今年2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提起公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84件,法院判决确认率为100%。
记者:下一步怎样继续完善这项制度?
罗春梅: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打造“阳光公诉”工程、岗位练兵活动,抓住典型案例和有益经验,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增强办案透明度,扩大全市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影响力;其次,加强理论调研,简化诉讼程序、节约司法成本、减轻被害单位(或集体)诉讼负担,不断挖掘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价值。

Copyright◎刑事辩护网 2012-2015 浙ICP备00236582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阳路558号财富中心2号楼11楼1106室

手机:13586899906 E-mail:xialf1974@163.com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管理员入口

关闭

夏立芳律师

在线咨询

13586899906

浙公网安备 330225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