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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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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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将于今年4月至12月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25 14:15:16

法制网记者 赵阳

  全国检察机关将于今年4月至12月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围绕哪些领域开展?又如何确保取得实效?就相关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

  回应百姓关切

  “专项监督活动旨在进一步回应百姓关切,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针对近一段时期以来,地方水污染、土壤污染、病死猪投江等事件,这位负责人说,环境污染事件被曝光的背后,存在着执法部门监管不力、以罚代刑的现象,百姓深恶痛绝。面对当前媒体、群众特别关注的环境问题,为确保各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依法有效查处,检察机关顺应媒体和群众的期待,从内、外两个方面发力:在内部,各级检察机关要由院领导牵头,侦查监督部门具体负责,与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在外部,检察机关及时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沟通,切实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立案查办和监督工作,严防案件流失或打击不力。

  此外,这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全国电信诈骗案件高发多发,其中绝大部分案件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实施诈骗。在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应当联合有关部门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嚣张气焰,加大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重点围绕民生领域

  据了解,最高检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目的是通过对其中一些重点领域的刑事犯罪以集中监督和打击,推动对涉及民生的各类犯罪以打击和整治。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这次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而又反映强烈的领域,如食品药品产品安全、涉农惠农、卫生教育、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

  事实上,近年来,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重处已成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常态。统计数字显示,五年来,检察机关严惩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批捕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5576人、起诉11251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批捕非法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595人、起诉640人。

  这位负责人表示,专项监督活动期间,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顿,对发现的犯罪案件线索,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切实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放纵犯罪等行为。

  及时立案查处

  “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打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的认识,把开展专项活动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这位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最高检已经下发了《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对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要对近年来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及查办情况进行梳理,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法代刑的线索。对于现行的危害民生刑事犯罪要依法履行职责,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合力;对于存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违法情形的,要及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的涉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发现危害民生刑事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完)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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