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您现在的位置:刑事辩护网>刑事诉讼 > 公诉 > >正文

妨害信用卡管理90后小伙被公诉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5-07 09:54:09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受雇用对方提供的多张身份证,到不同的银行办信用卡,办成一张卡就能得100元,这活儿轻松赚钱吧?但来京打工男子徐某万万想不到,自己竟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日前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1990年出生的徐某高中文化,去年来京务工,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去年9月,他在北京西站钟楼下闲逛,遇到一自称姓杨的男子。对方得知他找工作,便问他愿不愿帮其干活,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用杨某提供的身份证去各家银行办卡,每办成一张有100元酬劳。徐某看赚钱如此容易,立刻一口答应。

  当月13日,徐某用两张身份证办好4张银行卡,傍晚将卡和两张身份证交给杨某,拿到了400元酬劳。对方要徐某用剩下的4张身份证,每张办理邮政储蓄卡、建行卡、工行卡和农行卡各一张。徐某答应了。

  两天后,徐某到硅谷电脑城附近,用一张姓名为姚某的二代身份证,成功办理了建行卡、工行卡、邮政储蓄卡,随后他到苏州街附近一家农行准备办卡,被工作人员发现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徐某本人不符。而且徐某始终不敢抬头正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觉得可疑,遂报警。之后,民警从徐某身上起获4张他人身份证和用这些身份证办理的3张银行卡。

  检察官说法

  海淀检察院的检察官陈晨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证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因此,徐某的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为此承担刑责。“之所以将这种行为归入刑事犯罪的范畴,是因为以此方式办理的银行卡、信用卡往往成为电信诈骗、洗钱等重大犯罪的工具,且其源头难以掌控,一旦流入社会可能造成极大的潜在危害。”

  陈晨检察官说,现今“90后”务工人员开始大量进入社会,由于这个群体缺乏社会经验,加之就业环境较严峻,找工作过程中不免遭遇挫折,心浮气躁,容易被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所利用。徐某之案给广大“90后”敲响了警钟,找工作时,不仅要关注工作的内容、性质,更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避免因无知触犯法律。

Copyright◎刑事辩护网 2012-2015 浙ICP备00236582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阳路558号财富中心2号楼11楼1106室

手机:13586899906 E-mail:xialf1974@163.com

技术支持:律师营销网 管理员入口

关闭

夏立芳律师

在线咨询

13586899906

浙公网安备 330225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