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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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打造公诉案件质量品牌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5-07 10:00:12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13年广西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质量工作会议获悉,2012年,全区各级公诉部门共提起公诉32279件47910人,不起诉1218件1772人,出庭支持公诉和履行职务共20314件次,全区公诉案件质量实现“一高一升一低一降一增”良好态势。

  在高检院公布的案件质量数据中,广西有四项工作进入全国前10名。公诉案件质量整体上处于近年来的最好水平:有罪判决率创近年新高,全区有罪判决率为99.99%,无罪判决1人,同比减少1人,南宁等14个市分院实现了年初提出的“零无罪”目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刑事抗诉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全区撤回抗诉率3.47%,同比下降5.5个百分点;抗诉意见采纳率84.82%,同比上升1.61个百分点,有8个市的抗诉意见采纳率同比上升幅度较大,达到了全国先进水平,其中玉林等5个市达100%。撤回起诉率降至近年新低,全区撤回起诉人数8人,同比下降67.86%,全区撤回起诉率0.02%,同比下降0.44个千分点,11个市撤回起诉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其中防城港等10个市实现了零撤诉。职务犯罪不起诉人数继续下降,全区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63人,同比下降40.57%,不起诉率3.83%,同比下降3.88个百分点。侦查监督纠错率增长,全区公诉部门全年共纠正漏起诉1381件2219人,同比分别增长10.13%和29.16%,案件质量考评排在全国第6位;追诉犯罪事实2227起,追诉漏罪168个;提出侦查活动检察建议128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38件,提出口头监督意见845件,侦查机关已纠正732件。

  今年2月,公诉办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活动,检查结果显示,几个方面的因素在促进和保障案件质量方面发挥了特别积极的作用。公诉案件质量是这样打造出来的!

  公诉席上闪现检察长身影

  2012年6月4日,自治区检察院陈普生副检察长出席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许文强涉嫌运输毒品罪死刑上诉法庭,依法履行职务。

  庭审中,许文强及其辩护律师就不知运输的是毒品、公安机关抽样检查不合理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针对许文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年来,各级院领导高度重视公诉工作和案件质量,从多方面支持、帮助、指导公诉工作的发展。不少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履行职责或到庭旁听公诉人出庭,各级院领导积极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参与案件的讨论、帮助协调和处理公诉部门在办案中遇到的难题。据统计,2012年全区131名检察长(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或履行职责案件336件;150名检察长(副检察长)观摩出庭457件;各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216件次,被采纳意见165件,采纳率为76.39%。自治区检察院原检察长张少康亲自观摩西乡塘区院、鹿寨县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法庭并对公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各级院领导亲自参与公诉办案工作,对出庭支持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评议,既激发了全区广大公诉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又解决了许多影响公诉质量的业务难题,促进了公诉工作的全面发展。

  对下指导“刀刀见血”

  全区三级院公诉部门进一步加强公诉一体化建设,自治区检察院公诉办公室于2012年初对下设的一、二、三处职能重新进行划分,明确公诉三处的综合指导职责,配备专门指导力量。同时通过案件质量月情通报、刑案问题通报、案件质量预警机制等方式加强对全区公诉业务的宏观管理与个案指导。

  2011年5月3日晚,在得到举报称有四辆大货车在南宁市环城高速公路离玉洞出口不远处的高速路紧急停靠带上停靠后,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叶永新带领执法员马骏上路违规检查,造成小客车严重毁损、车上乘客三死五伤的严重后果。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因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问题复杂,社会影响大,网络舆情关注度高,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逐级向南宁市检察院及自治区检察院进行了请示。自治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委员会进行了专门讨论。公诉办公室成立了专门的案件指导小组,就案件的起诉、开庭前的准备、出庭预案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多次研究。该案移送法院后,自治区检察院公诉办公室派员到良庆区检察院就如何完善、补强证据,如何把握案件事实和被告人行为性质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2012年3月20日,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叶永新等2人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学愚,副检察长陈普生等领导观摩了庭审。最终,该案被告人被处以相应刑罚。

  同时,各市、分院公诉部门通过主诉检察官联系点制度,重大、复杂、特殊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实现对案件质量的联网监控,适时掌握辖区公诉案件动态,对可能存在的案件质量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如南宁市检察院推行联络员制度,规定市院每个公诉业务骨干负责联系一个基层院,帮助基层院发现质量风险的案件并提交市院公诉部门集体讨论。河池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推行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各基层院对复杂、重大、特殊的刑事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院报备,市检察院指定专人负责审查,并建立起报备各类案件月台帐,通过分析各地报备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对有效避免无罪判决和撤回起诉的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横向联系形成办案合力

  2012年6月28日,全区边海防地区检察机关与公安边防部队实务研讨会在凭祥市召开。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普生、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副总队长范绍山出席会议。

  研讨会以贯彻落实新刑诉法为契机,搭建研讨平台,以提高广西边海防刑事案件质量为宗旨,突出边海防司法实务内容,聚焦于边境地区毒品案件司法疑难问题、偷越国边境犯罪司法疑难问题、边海防刑事案件侦查与审查逮捕起诉协作机制等三大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广泛的交流。为进一步加强打击边境地区犯罪,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自治区检察院与广西公安边防总队还就今后如何加强刑事案件侦查、刑事检察工作方面的沟通、协调、配合等实务问题达成了共识,会上共同签署了《联席会议纪要》,为广西边海防地区检察机关和公安边防机关建立长期、有效的配合协作机制搭建了工作平台,同时也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这次会议规格高、规模大,务实性很强,双方对边境地区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案件遇到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进行探讨,进一步统一执法理念,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自治区检察院公诉办公室主任农中校

  据统计,全年全区公诉部门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89次,共同出台相关会议纪要或规章制度83项。通过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标准,有效的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难点问题。桂林市院推行“三沟通、四加强、五把关”机制,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来宾、玉林、梧州等地检察院公诉部门领导专门为公安干警授课,帮助侦查人员提高取证规范化水平。

  全年出台规章制度31项

  规范执法,实案件质量的生命线。为规范执法,全区三级院进一步加强公诉业务制度的规范、引导作用。自治区检察院公诉办公室在督促、推动撤回起诉、抗诉前汇报制度,案件质量预警机制,无罪案件通报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得以落实的基础上,2012年出台了《公诉案件质量风险防控工作办法》,联合侦监处、反贪局、反渎局修订完善了《自侦案件刑事检察、侦查协作与制约工作办法》。

  2012年7月出台的《公诉案件质量风险防控工作办法》规定,承办人办理公诉案件,应当对诉讼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对有可能出现无罪判决、撤回起诉、被害人或单位反映强烈的拟不起诉、不抗诉等情形的案件,应在审查报告“需要说明的问题”中予以论证说明并提出处置意见。对具有较大诉讼质量风险的案件,原则上要将审查报告送交公诉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检察长审查。

  据了解,各级院公诉部门立足本地实际也相继出台工作制度和措施。据统计,2012年内全区公诉部门共制定规章制度31项,完善规章制度36项。

  工作制度的进一步建立健全,推动全区公诉工作基本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促进工作质量的业务管理格局,管理制度对业务质量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日益凸显。

  庭审 在远程视频进行

  2012年,全区各级检察院在人少案多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提高工作效率的新办法,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

  2012年5月2日下午,玉林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了玉林市刑事二审案件远程视频工作座谈会,通过了《玉林市刑事二审案件远程视频开庭快速办理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经双方会签后,将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试行。

  会上,与会人员认为,当前玉林市刑事案件处于高发态势,法院刑庭部门受理案件逐年大幅攀升,在刑事二审案件要实现100%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不堪重负,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已影响到案件质量。因此,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创新和改革刑事二审案件的庭审方式,依法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刑事二审案件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审理,是适应当前办案形势和新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客观需要。

  “此举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的科技法庭对二审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开庭,通过节省时间、车辆、燃料费用把人力、物力集中于案件质量的把控上。到目前,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的案件已有210多件,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检法两家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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