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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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0-19 14:33:24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想了解更多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见下文。

  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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