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13586899906

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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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取保候审用)

来源:法律快车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22 09:20:16

  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作保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隐瞒被保证人的行踪和其他情况督促被保证人及时与司法机关联系随时听候传讯外出要请假制作保证书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是保证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具备确保被保证人接受传讯的能力否则保证就将失去作用

  保证书(取保候审用)

  保证书(取保候审用)

  1.格式保证书

  保证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与被保证人的关系;假如是单位作保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与被保证人的关系、住址)

  被保证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

  ×××(被保证人姓名)因×××××(写明案由)一案被×××(司法机关名称)立案侦查。保证人×××愿意担保×××(被保证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时听候司法机关的传唤。

  此致

  ××××(司法机关名称)

  保证人:×××(签字)

  ×年×月×日

  2.说明

  保证书是保证人出具的保证取保候审人随时听候司法机关传唤、审讯的法律文书。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罪犯稍微、社会危险性不大、不需要逮捕或者有其他非凡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这类人,只要有人愿意担保,就可以不采取羁押的手段,而采取灵活的措施,保证诉讼程序的进行。

  关于保证人的资格,法律规定,保证人必须年满18周岁,有政治权利,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与本案没有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因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父、母、兄、弟、姐、妹等均可作保证人。保证人假如是单位的,应当明确担保的负责人。保证书要经过对保手续,并向当事人公布。保证人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作保,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隐瞒被保证人的行踪和其他情况,督促被保证人及时与司法机关联系,随时听候传讯,外出要请假。制作保证书要注重的问题主要是保证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具备确保被保证人接受传讯的能力,否则,保证就将失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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