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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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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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破获特大偷渡案 漂亮女偷渡者遭打手强奸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29 10:24:00

在有些人眼里,走出国门就意味着能发财致富,然而,被警方斩断的“青田-乌克兰”这样一条偷渡之路,其究竟是指向财富的天堂,还是通向充满血泪的绝境?本案值得那些正试图通过非法途径走出国门的人们深思与警醒。

  2008年8月5日早上9点,太阳已经火辣辣了。浙江省青田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带着一摞厚厚的起诉书走进了青田县法院二号审判庭。

  “0604”特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在这里审理。6名身穿橘黄色囚服的被告人一字排开,他们就是这起特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的始作俑者,其中为首的是郭国辅。

  为了将这6人送上法庭,青田县检察院在审查时前后三次延长了审查期限,两次退查,仅补充证据的提纲就长达四五页。

  庭上法官手里几十本厚厚的卷宗,记录着郭国辅他们犯下的一桩桩罪证。

  组织严密 成员之间以绰号相称

  该案办案组的所有人员,都忘不了三年前,在北京机场见到的那一幕。

  9月的北京天空湛蓝。在北京国际机场的停机坪上,随着机舱门缓缓打开,一群神情恍惚、衣着褴褛的人快速走下舷梯,与早已在地面等候的亲人紧紧相拥,热泪盈眶。一位坐在轮椅上的中年妇女,特别引人注目,她的双腿是在乌克兰跳楼时摔断的。

  “唉!往事不堪回首。我们现在虽然是人财两空,但能回家就好,要不然……”遣返人员在接受询问时欲言又止,支支吾吾,似有难言之隐。他们都是通过一个犯罪集团偷渡到乌克兰的。现在,他们经过外交途径,从乌克兰被遣送回国。

  现年28岁的郭国辅是该犯罪集团的头头,绰号“小宝”。“小宝”早年出国,逐渐积累了一些资源,结交了几个偷渡“道”上的朋友。他起先偶尔充当“蛇头”,带一些想偷渡的人去欧洲等国打工。几次“带人”成功,使他在青田、温州等地名气大了起来,很多人主动找上了门。

  “生意”多了之后,郭国辅开始找帮手。在他的拉拢组织下,李熊阳、周灵伟、夏焕勇、金雪峰及李光锋(在逃)等10余人相继加入该犯罪团伙。每个人分工明确,同时,为逃避打击,每个人各自分派编号:“老一”到“老十”,且团伙各成员之间不得以真名相称。

  为郭国辅干活的人都只知道他叫“小宝”,没几个人能说出他的真名。帮郭国辅看仓库的夏焕勇(绰号“老四”)说:“我们之间只能称绰号,不能问名字,即使问了也没人会讲,还会骂你一通。我们要做的,就是对每个偷渡者进行严密看管,登记每个偷渡人员的姓名、目的地国、偷渡费用、国内老板、家庭电话,然后对每个客人进行搜身,护照、现金、电话一并拿走。”

  从国内偷渡到国外,通常分为3个过程。先由国内“蛇头”物色偷渡者,想办法帮他们办理旅游签证或假签证,接着将偷渡者送到乌克兰,最后分批送往西欧各国。郭国辅在乌克兰租用了3个仓库,作为中转站。2005年被乌克兰警方查抄的,就是其中之一。

  警方调查发现,仅2004年至2005年间,该团伙就组织偷渡者数百人,每人收费11万至13万元不等,送到西欧各国务工,偷渡成功率过半。其他人员或被遣送回国,或下落不明。

  这些偷渡者大都是国内的“蛇头”输送过来的。其中李清华是与郭国辅联系紧密的国内较大的蛇头,他提供的“客源”占了郭国辅“生意”的三分之一。

  威逼抢劫 偷渡者遭受非人待遇

  偷渡者到达乌克兰后,被带到郭国辅仓库内。受郭国辅的指使,团伙成员以搜身等手段,强行搜取偷渡人员随身携带的钱物及护照,再按照籍贯分别安排到1、2、3号房间内,由专人看守,以等待指令偷渡到目的国。

  25岁的偷渡者王军(化名)即是其中的一名受害者,他出国前在青田与人谈好出14万元到西班牙务工。他在预付3万元费用以后,拿到前往俄罗斯的旅游签证,几经周转来到人生地不熟的乌克兰后,就完全失去了自由。

  回忆起在乌克兰仓库的日子,王军仍心有余悸:“在仓库里,我们每人被分配一个位置,不能随便讲话,更不能吵闹,连洗澡都要经过他们的批准,稍不顺从,就要受到打骂等惩罚。”王军说,初到仓库的时候,自己先是被几个拿着枪和铁棍的人逼着脱光衣服,拿去护照和所有值钱的东西,然后与四五十人一同关在一座别墅的潮湿地下室里,一天只吃两餐饭,一餐只有两个面包和稀饭。

  在女偷渡人员中长相稍微好看一点的,一旦被看管的打手看上,除了强行发生性关系,还根据打手的相应绰号称女偷渡人员为“一嫂”、“二嫂”等。

  2005年,一团伙成员威逼女偷渡人员何芬(化名)与其发生性关系,被何芬拒绝。何芬同时谎称一偷渡人员是其男朋友,该团伙成员于是多次当着何芬的面对该偷渡人员进行殴打和折磨。何芬被迫割腕自杀以示抗争,因抢救及时,才得以转危为安。

  2005年初,由于边境管理更加严格,该犯罪团伙的偷渡生意越来越难做,经常有偷渡者刚到边境就被抓。偷渡成功率下降,加之与国内个别“蛇头”产生矛盾,该犯罪团伙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为此,郭国辅将“敛财之道”直接转向被关押的偷渡者身上,要求偷渡者每人交5万元。

  团伙成员将偷渡人员关入地下室,然后将偷渡人员依次叫上来,手持手枪、橡皮棍子等工具,以殴打、恐吓等手段逼迫偷渡人员打电话叫其国内家属汇5万元到指定的账户上,确认5万元到账后,团伙成员才将偷渡人员转入地上房间关押。团伙成员通常对偷渡者说:“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和家里说被绑架也好,被枪指着也好,让家里人两天内汇5万块钱,否则打死你。”他们用手机拨通号码,然后挂在墙上开免提,让偷渡者叫家里汇钱,并故意让偷渡者的家属听到他们被打的声音。因为害怕,国内家属大都会立即汇钱。

  在被关押的人当中,有的因抗议被踢断脚,有的手被敲断。一位福建籍中年男子,因家中一时凑不起钱,就被打手们用胶带把全身缠起来,用棍子打得全身是伤,奄奄一息,最后被扔到外面,至今生死不明。

  意外巧遇“老二”“老四”先后落网

  2006年6月1日,获知线索的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决定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牵头,对“0604”特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进行立案调查。

  由于这个团伙成员都非常狡猾,从一开始就注意反侦查,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直到2006年7月,“老二”周灵伟的意外落网为该案的侦查工作带来了转机。

  2006年7月27日下午,办案组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打来的电话,称有人在市中心医院门口抓到一位偷渡组织者,现已经扭送到派出所。原来,一名偷渡者这天到市中心医院看病,在门口恰巧遇上这位曾在乌克兰给他家人打电话索要5万元的“蛇头”,双方发生扭打,有人打电话报了警。

  经过审讯,这人在乌克兰的外号叫“老二”,真名叫周灵伟,青田县人,是团伙主要骨干成员,在乌克兰时主要负责看守偷渡者、威逼他人打电话向家里人要钱。而在此前,他也曾想偷渡出国,后来在前往乌克兰途中由受害者变成了帮凶。

  “老二”此时已经身患癌症,他认为公安局不能拿他怎么样,始终不肯开口交代问题。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办案组成员反复查看材料,决定从2004年、2005年青田县被遣返人员入手,全面梳理,逐人走访,从中获取团伙成员的线索。

  办案人员将从偷渡人员口中得知的零星线索一一串并起来,获知了“老四”的相关信息,最终确定了“老四”的真名叫夏焕勇。2007年6月,警方通过布控将“老四”抓获。

  “老四”交代了自己在乌克兰帮助“小宝”看管人员,持械参与搜身、抢劫偷渡人员随身携带财物、强行与女偷渡人员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事实。但自称层次极低的“老四”,说自己只知道“老一”是具体负责仓库里的事情,老板是“小宝”,但不知道他们的真名实姓、籍贯和其他团伙成员的相关情况。

  罪行累累 组织偷渡300多人

  为查出“老一”、“小宝”的踪迹,办案组兵分两路对温州等地的遣返人员进行逐一审查,再汇总到一起进行比对、研究。

  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组在走访中,大量遣返人员纷纷站出来,控诉该团伙犯下的累累罪行。一位偷渡者反映,他在出国前曾听过他人介绍,“老一”的女朋友好像是文成县人,名叫什么“菊”,还有一个女儿。

  根据这一线索,办案组赶赴文成县。几经周折,他们找到了“老一”的女朋友,得知“老一”(真名李熊阳)系湖北沙洋县人,1981年出生。2007年9月17日,李熊阳在广州一家网吧里落网。

  对于“老一”走上歧途,众人无不感到可惜,因为他早年曾在乌克兰留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能说多国语言。在落网前,“老一”已在广州建立自己的外贸公司,在乌克兰、俄罗斯做外贸生意,每年可赚几十万元。面对冰冷的手铐,“老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

  “老一”交代,在乌克兰,他和“小宝”单线联系,接受工作任务,负责安排其他打手管理仓库里关押的偷渡人员,再伺机组织偷渡者到其他国家。

  顺藤摸瓜,办案组很快搞清楚幕后老板“小宝”真名叫郭国辅,1981年出生,福建平潭县人。

  经过长达几个月的跟踪调查,办案组终于在福建省福州市发现“小宝”的踪迹。如今的“小宝”,已是福州一家夜总会的老板,其社会关系复杂,生性多疑,且居无定所,名下有奔驰等名车,还有可能持有枪支。

  经公安部同意,2007年11月,办案组从丽水调集了数十名全副武装的特警,前往福州对“小宝”进行秘密抓捕。11月7日下午,办案组在“小宝”赴晚宴的路上,将其成功抓获。

  “小宝”在今年8月5日的庭审中,承认自己组织了300多人经俄罗斯、乌克兰偷渡到西欧国家。

  9月19日,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抢劫罪、强奸罪(未遂),数罪并罚,判处郭国辅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120万元;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抢劫罪,分别判处李熊阳、周灵伟、夏焕勇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金雪峰、李清华有期徒刑三年、八年,并处罚金3万元、30万元。

  9月25日,郭国辅等人不服判决,向丽水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11月7日,丽水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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