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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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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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因未制止男子性侵女伴被判犯强奸罪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29 10:26:52

见女友可能遭到性侵犯,不加以制止,还故意躲开,致使女友被人奸淫。近日,17岁少女许某被判犯强奸罪。

经查,去年10月28日晚8时许,许某(1993年生)与王燕(化名)在(湖北)宜城新建街某网吧上网,遇到两男子周某、唐某。闲谈中,许某将王燕介绍给两人做女朋友。

随后,许某等人采取哄骗、强拉硬拽等手段,将王燕带至宾馆。房间内,周某对王燕动手动脚,王燕极力反抗。许某不加制止并借故离开。

周某因王燕反抗便离开房间。唐某把门反锁强行对王燕实施了奸淫。

当晚11时许,王燕的母亲向许某打听王燕的去向,许某称不知情。

此后,许某采取威胁手段阻止王燕回家,并继续向王燕家人隐瞒其下落。同月30日下午,王燕才得以脱身回家。

宜城市法院一审判决,许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男子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市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许某帮助他人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许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系从犯,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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