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获赔32万余元,按城镇标准计算是关键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2-05 15:17:43
【案情简介】
2010年10月10日19时,周某驾驶装载超长货物的中型普通货车,与由被告石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后轻型厢式火车驶入对向车道先后与被告王某驾驶的轿车和道路护栏相撞,造成原告陈某等四人不同程度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0年10月22日,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本起事故作出认定,认定案外人周某承担主要责任,被告石某承担次要责任,原告陈某不承担责任。2011午6月15日,经宁波崇新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陈某之伤构成八级伤残和十级伤残,伤后需护理三个月,营养二个月。
为获合理赔偿,原告陈某及其家人委托夏立芳律师代理本案,将被告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张某(周某雇主)、石某、王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283,977元。
【争议焦点】
普遍来说,交通事故的争议点,一方面是关于赔偿责任的争议;另一方面是对于赔偿数额的争议。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情况,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因生活水平差异造成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多数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关于这一点往往会造成争议。
【办案掠影】
对于交通事故案件的代理,近10年的办案历程,让夏律师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掌握了扎实的办案技巧。在接受被告陈某的委托后,夏律师向他保证,一定会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为他争得满意的赔偿结果,让陈某放心将案件托付。
通过查阅交通事故材料,询问陈某的基本情况,夏律师了解到陈某属于农村户口,但已经在城镇经营水产生意多年,因此认定交通事故的赔偿应按照城镇标准计算,相比较农村户口标准可以多获得10万余元的赔偿费用,在将这一事实同被告陈某诉说之后,他不相信最终的赔偿数额会有如此之多。但因害怕找不到证据,陈某明确表示按照农村户口来计算赔偿数额即可。夏立芳律师没有听取陈某的意见,作为一名律师,在法律范围内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是律师对当事人负责和尽职的体现。
为让陈某对本案争取城镇赔偿树立信心,夏律师向其仔细分析了案情,并简述争取城镇标准赔偿需提供的证据,陈某最终被夏律师说服,既然有机会争取更多的赔偿,对自己来说是一件好事。因此在庭审前,夏律师协助被告陈某将各种医疗凭证提交到法院,并就争取城镇标准赔偿,向法院提交陈某水产经营营业执照、合同及纳税证明,还向他人录取了证人证言一份,用来证明被告陈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前一年在城镇工作,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事实。
经过艰难的取证、精心的准备后,向律师在庭审中将赔偿意见有力阐述,最终经过两次庭审,原、被告双方激烈的举证、质证及辩论,夏律师提出的赔偿请求获得法院支持,成功为当事人陈某争得32万余元,比陈某预想之中多了10余万,陈某对本案结果非常满意,再三向夏律师表示感谢。
【判决结果】
原告陈某因本起事故造成损失计医疗费72,356.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900元,护理费7,379.73元,误工费22,464元,残疾赔偿金205,598元,鉴定费1,500元,交通费1,3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营养费1,500元,合计321,998.28元。由被告张某、石某、太平洋保险公司分别在责任范围内承担。
案件受理费5,560元,减半收2,780元,由被告张某负担1,946元,由被告王某负担834元。
【律师说法】
因本案中关于赔偿标准到底应按照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计算,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因此夏律师在此向大家介绍如果是农村户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标准计算赔偿?哪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事故发生前一年受害人居住在城镇以及收入来源于城镇?
首先,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其次,在城市经商、居住的农村户口受害人,应当同时提交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的证据,二者不能或缺。
(一)证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可以提供的证据主要有:
1、暂住证、居住证,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2、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等;
3、房屋权属证书;
4、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
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
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
6、其他如房东、同住户、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二)证明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证据
可以提供的证据主要有:
1、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考勤记录,职工花名册等;
2、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的凭据;
3、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同事的证人证言;
4、交纳“四金”的社保凭证和管理机关的档案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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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立芳律师
编辑:律站通文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