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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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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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儿子砍断老母亲头颅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9-27 09:44:55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   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近日,浚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徐现朝杀死其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01年10月6日早晨,浚县善堂镇南韩庄徐现朝家门前,早起的人们发现徐现朝的母亲赵某倒在血泊之中,她的染着鲜血的头颅滚落一旁。

  赵某今年58岁,一生勤俭、善良,任劳任怨地扶养着患有精神病的丈夫,还为他养育了三个儿子。大儿子患精神分裂症,服药自杀,二儿子三年前也患有精神分裂症,时好时坏,三儿子出外打工。

  村民们猜测着赵某能与谁有如此深仇大恨!

  村民们立即拨通了110,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经勘验、侦查,发现凶手竟是赵某的儿子徐现朝。赵某临死也不明白她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为什么会杀害自己。

  2001年10月6日早晨,赵某让其儿子徐现朝服用治疗精神病的药,徐拒绝吃药,赵某无奈去一旁干活,徐现朝即拿起自家的菜刀砍向母亲的脖子,一下、二下……直到母亲的头颅从颈上掉下,倒在血泊中,身首分离。徐现朝则披着一条被子离家出走。10月9日被抓获归案。

  经鉴定,徐现朝患有精神分裂症,有明显家族遗传,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浚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现朝使用凶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夏立芳律师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拥有刑事司法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卓有成绩,成功辩护多起案件。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以精湛的业务、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的好评。

  业务范围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 ,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 :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代理刑事案件: 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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