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线盗贼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深圳晚报 作者:陈章琦周灵静 时间:2013-03-01 14:09:49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周灵静) 昨天凌晨4时多,在坪山新区石井社区石陂头村,几名窃贼偷盗电线的过程中被民警发现,在逃窜过程中竟开车朝民警加速冲去,并趁着夜色逃跑。记者从深圳供电局了解到,此案造成了石陂头村119户居民停电,已于昨日12时30分全部恢复供电。市护电办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涉案者盗窃电力设施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盗线案件频发,被剪导线千余米
据坪山供电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被盗的低压线路由110千伏老大屋变电站田心线F07石陂头村公变引出,负责向石井社区石陂头村供电。当日,盗窃分子剪断的导线约80米,造成了石陂头村119户居民停电。警方完成现场取证后,受影响的停电用户于当日12时30分全部恢复供电。
该片区因与惠州相邻,地处偏远,居民较少,加上夜深人稀,经常受到盗窃电力设施不法分子的“青睐”,多次发生低压导线被盗案件,被盗导线长达1016米。面对盗窃猖獗的严峻形势,坪山供电局已主动向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安局、街道办等政府部门汇报情况,努力争取多方支持。于2012年底与公安部门和各社区建立了协同作战的长效机制,将偷盗黑点列入巡防、伏击的重点地段,加大警力,缩短周期,形成了常态联动的防控运作体系。同时,坪山供电局加强低压导线运行维护,认真分析案件高发地段的环境特点和人为习惯,滚动更新黑点档案,采取提升导线架设高度、导线下地改造、装设带刺铁丝圈等防护措施对电力设施加以保护。
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最高可判死刑
记者了解到,去年我市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56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0.29万元,对居民生活、工业生产、商业运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影响无法估量。为加大电力执法力度、保护电力设施,我市于2008年专门成立了护电办(深圳市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管理办公室),又于今年1月14日成立了深圳市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但为什么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屡禁不止呢?
市护电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部分涉电案件有涉黑和团伙性犯罪趋势,这些人往往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对电力设备进行盗窃,还随身携带凶器,给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就拿此次案件来说,4名窃贼选择凌晨4点这个时间,还有专门的车和作案设备,事后我们还在他们的车内发现砍刀等凶器。”
没有买卖就没有偷盗,废品收购行业管理不到位也是导致盗窃电力设施案件频发的原因。“我市存在大量无牌无证的废品收购站点,有些作案团伙甚至已经形成了偷盗、销赃一条龙。”该负责人说。
最为重要的是,许多涉案人员并没有意识到该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很多人以为,盗窃电力设施不过是偷东西而已,抓到了最多也就是关几天。实际上,盗窃电力设施易引发大规模的停电事故甚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危害公共安全,是按照破坏电力设备罪论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