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罗春梅代表:推动刑事和解配套机制建设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3-04 18:11:36
罗春梅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攀枝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今年最让我欣慰的事,应该是正式开始实施的修改后刑诉法专门规定了刑事和解制度。
攀枝花市检察院早在2006年开始试行刑事和解,2010年在和解中引入检调对接工作机制,2012年对68件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刑事和解。但是,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法律性文件,各地在试行刑事和解特别是推进检调对接时,对检察机关在其中的角色定位理解不统一,启动及操作程序不统一,内部监督、社会矫正等配套机制不完善,影响了刑事和解的适用效果及司法公信力。
刑事和解这种有实践无规范的局面深深困扰着我,为此,几乎每次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我都会提出刑事和解规范化的建议,建议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刑事和解的适用原则及案件范围,严格启动程序,完善配套机制,加强内外监督,创新和解方式,确保和解案件的办理取得实效。修改后刑诉法专门规定了刑事和解制度,对刑事和解适用的原则、案件范围、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让我很是欣慰。而今,我正在为推进社区矫正等刑事和解制度配套机制的构建和完善进行努力。
新的一年,我将立足本职,尽心竭力,维护社会和谐,守护公平正义,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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