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
夏立芳律师
执业机构:浙江
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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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夏立芳律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象山县看守所特邀律师监督员、宁波市首届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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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对策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9-06 17:20:15

  近年来,作为腐败现象的新动向,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因其危害性极大,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忧虑。税务人员的职务犯罪,不仅干扰和破坏国家正常的税收征管活动和税收法律关系,而且由于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本身所具有的一些复杂性和特殊性,也影响到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形象及执法活动。笔者认为,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立足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实际和行业自身特点,从思想教育上、组织制度上、监督措施上全面寻找对策。

  第一,从战略高度认识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重要性。一是国、地税分设以来,税务系统面临多种考验,其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队,依法治税,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无疑是检验分税制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之一。二是税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宏观调控手段之一。加强税收征管是组织税收收入、发挥税收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惩治和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是确保税收职能实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三是税务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其形象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以及两者之间的血肉联系。所以,各级地税机关必须切实增强预防和惩治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紧迫感,把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来综合治理。

  第二,坚持以德治税的方针,大力推进地税文化建设。尽快在整个地税系统建立起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独具行业特色的地税文化,用健康向上的地税文化来陶冶和洗礼广大税务人员的灵魂,增强其防腐拒变免疫能力。尤其是要创新多样化的活动载体,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创建、传统教育、警示教育活动,帮助税务人员筑牢思想防线,做遵纪守法的好税干。同时,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方针,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把税务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与个人的政治命运、经济待遇直接挂钩,切实调动其积极性。

  第三,完善监督机制,构建安全网络。一是建立健全日常监控机制。以税收行政执法权和税务行政管理权为核心,运用人机结合的手段,建立涵盖地税工作所有环节的监督机制。二是完善约束机制。按权力制衡原则,合理横向分解各种权力,并建立健全权力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如地税机关实行征收、管理和稽查三分离;税务稽查实行的选案、稽查、审理、执行的“四分离”机制。特别要加强拥有人、财、物的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约束。三是预警机制。延伸各级党组织和人事、监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的触角,加大其监控和预防能力。尤其要建立量化的、动态的违法违纪和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对“越线”的税务人员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处理危机,净化思想,稳定队伍,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四,加大查处力度,形成除恶务尽的高压态势。对一般的利用职权违纪违法的行为和人员,要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惩处与教育并重;对严重的职务犯罪,更要从严查处,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坚决处分,决不能姑息养奸,酿成大祸。只有不断加大预防税务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的成本,才能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

  第五,加强部门配合力度,形成社会联动格局。加强与人大、政协、纪委、监察、检察、人行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特别是要加强税检部门联合力度,一是将检察部门请进来,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普法讲座和警示教育;二是加大日常联合检查力度。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在行政执法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有必要联合检查的,早日联合清理整顿,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与监狱部门联系。在职务犯罪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建立警示教育基地,让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用鲜活的事例教育、感化广大税务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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